智慧新城片区产城融合基地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浙西大道建设工程(智慧大道至衢化西路)施工澄清文件(三)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3前面方框中需打√,即“?3.3”;
2、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4的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改为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的3.1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二)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根据资信标评分内容提供)”和“(三)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根据技术标评分内容提供)”前面方框中均需打√,即“?(二)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根据资信标评分内容提供)”,“?(三)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根据技术标评分内容提供)”。
4、招标文件前附表(略).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的⑧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6款第(略)点规定情形的。前面方框中需打√,即“?⑧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6款第(略)点规定情形的。”
5、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四)其他说明中的含税前暂列金为(略).(略)万元”
6、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并上传,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
7、原招标文件澄清稿与此次有不一致的,以此次招标文件澄清稿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