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拟对两校区服务配套用房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合格的响应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一、招租项目简况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招租标的简介:(略)
1.中江路(略)、(略)号室(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
2.金沙江路(略)号科技园大厦(略)室(建筑面积(略)平方米);
3.普陀校区中山北路(略)号后勤管理处楼(略)室(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
4.闵行校区虹梅南路(略)号研究生公寓7号楼X(略)室(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
5.闵行校区东川路(略)号河口大楼一楼大厅X(略)室(含地下室共享共用仓库)(建筑面积合计(略)平方米)。
上述房屋中部分为在用状态,其中第2处房屋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且承租方需按规定办理排水许可证;上述房屋待原使用方交还房屋后学校方能与后续中标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预计不晚于(略)年5月。
(四)经营范围:(略)
1.中江路(略)、(略)号室:(略)
2.金沙江路(略)号科技园大厦(略)室:(略)
3.普陀校区中山北路(略)号后勤管理处楼(略)室:(略)
4.闵行校区虹梅南路(略)号研究生公寓7号楼X(略)室:(略)
5.闵行校区东川路(略)号河口大楼一楼大厅X(略)室(含地下室共享共用仓库):(略)
(五)最低租金:
支付方式为季付、半年付或年付。
(六)租赁期限:(略)
二、竞租单位资格及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税务登记有效期内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影响自身的重大法律诉讼和债务负担的企业单位;
(二)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附上营业执照为竞租附件)和经营经验,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信誉良好,参加本次竞租活动前3年内(从(略)年(略)月1日至今)没有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部门处罚,在华东师范大学内历次招标或承租经历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独立经营,不接受联合竞租,不得转租或转包其他单位经营,不得跨门店、跨范围经营;
竞租单位还应符合本招租文件中响应单位须知第1项规定的合格的响应单位要求。
三、竞租报名与方式
(1)获取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四、竞租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略)
递交地点:(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本项目在评审时还需项目负责人到场答辩,回答评审委员会的提问,如某处房屋仅有单一竞租方竞租,无竞争情况,则可采取书面评审方式,不再安排答辩,答辩时间:(略)
五、本项目招租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华东师范大学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项目用户联系人:(略)
本项目竞租单位可以通过项目用户联系人了解相关房屋现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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