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出租标的为(略)KV福图Ⅰ、Ⅱ线线路及通道1.(略)千米,导线型号:(略) 标的线路的安全运行、维护管理及因此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电力法规与安全规程,全面负责承租线路的日常巡视、维护、检修及保护区清障工作,并承担因管理不善、维护不当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所引发的一切人身、设备、电网及第三方损害的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出租方有权进行安全监督。 2、本次出租资产不得用于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因违反约定造成出租方相关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项目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