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清镇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清镇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法治工作提质升效,落实清镇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各直属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要求,强化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工作的保驾护航功能,实现采购人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认常年法律顾问和案件纠纷代理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律所均可参加,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清镇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清镇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案件纠纷代理服务。
二、预算费用(详见附件)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经司依法批准设立并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依法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律师事务所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出具的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文件,通过年检并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律师事务所应熟悉相关工作,具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业绩,精通诉讼业务。
(四)能够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律师团队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律师团队负责人需为律所主任或执业事务所合伙人,其他律师成员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委派的律师应精通诉讼业务。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参选文件递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略)
地址:(略)
五、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附件:(略)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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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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