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略)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农计财〔(略)〕(略)号)文件,为确保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现公开遴选我县项目承建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一)补贴对象
澄城县境内对购买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重点支持中小养殖场(户)。对于已建成自有种公猪站的规模养殖场和种猪场,不再给予补贴。
(二)补贴品种
包括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夏猪等国家批准的引进品种以及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地方品种。
(三)外购种公猪精液质量要求
种公猪精液购自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且有种畜禽合格证明、系谱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及在采精前经非洲猪瘟、口蹄疫等检测合格的种公猪生产的精液均可列入项目实施范围。常温精液符合GB(略)-(略)标准。
(四)补贴标准
按照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计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不超过(略)元。
二、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一确定主体一公开公示”的程序,由具备承担条件的主体自愿报名,镇畜牧兽医站、辖区镇政府初审,县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确定(略)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承建主体。
三、报名须知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主体需准备以下材料:
1.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主体申请登记表;
2.承建主体简介、资质等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开户许可证)。
申报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申报时间:(略)
附件:(略)
澄城县农业农村局
(略)年(略)月6日
(略)年澄城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主体申请登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