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招标内容:(略) 3.2 技术要求: (1)专利申请事务,包括专利文件撰写、专利查新、专利快速预审、专利优先审查、专利审查意见答复、专利无效等; (2)专利申请费、登记费代缴,专利年费、滞纳金缴费提醒; (3)专利许可、转让委托代理服务; (4)对招标人提供的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内容进行检索分析,并给出相关意见; (5)知识产权法规及政策等专利相关问题解读及咨询服务; (6)协助招标人建立专利管理台账; (7)为公司员工进行知识产权及专利相关培训,协助专利的挖掘。 (8)服务期限为3年。自签订专利委托代理协议之日起算。 3.3 商务要求: (1)投标人应指派业务能力强的资深专利代理人担任招标人专利代理人,招标人有以上服务范围内的需求时,可及时联络到专利代理人; (2)投标人及时处理招标人专利申请事务,一般应在收到招标人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后(略)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利撰写,在得到招标人对申请材料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专利申请; (3)投标人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等官方机构对于投标人所代理申请专利的反馈通知时(特指受理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专利证书),投标人应及时告知招标人相关情况,并在收到相关文件3个工作日内将扫描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招标人,纸质文件可根据招标方需求集中送至招标人; (4)必要时,专利代理费、申请费由投标人垫付。 (5)当收到招标人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即日起到该专利公开之日期间,投标人对技术文件予以保密。 3.4 合同条款:(略) 备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