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招投标程序,更好地执行政府关于采购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同意,决定(略)-(略)年度的采购招标项由招标代理公司来承担,采用资信、服务承诺、报价综合评定的方式选定中介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参与。
一、概述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单位:(略)
3.招标内容:(略)
4.服务期限:(略)
5.本项目最终选择5家招标代理机构。
6.为维护业主利益,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全部响应文件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具有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标代理经营能力,并且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或在丽水市范围内有分支机构,以上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
1.3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招投标代理服务必需的软硬件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等省级政府采购网站登记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
1.5 代理机构必须拥有丽水市区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满足开标、评标会议的固定场所和履行合同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含电子评审);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招标采购代理业务。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五、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略)
六、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if !supportLists]七、资格审查:(略)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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