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速交警支队天一警苑餐厅、宿舍及屋顶维修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控制价为(略)元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速交警支队天一警苑餐厅、宿舍及屋顶维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是规模以下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程序由招标人按实际情况确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兴南路(略)号 ;工程规模:(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宁波市海曙区薛家南路(略)号(略)层招标代理部处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薛家南路(略)号(略)层(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