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略)〕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中《投 标人资格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