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略)年度动力公司除焦剂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略)年度动力公司除焦剂项目(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略)
2.招标内容:(略)
3.服务期限:(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自拟格式)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主体),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自拟格式)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即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体认定以网站检索结果为准,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
7.投标人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发电机组除焦剂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结算发票,对外保密内容自行处理。
8.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代理商需持有效的生产厂家授权证明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2.凡有意参加者,须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3月6日(略)时(略)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略)号金融大厦(略)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说明
1.投标文件复核:(略)
2.其他要求:(略)
3.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后,按照定标原则进行试用(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九、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略)
贵公司在参与合作过程中有异议的,可投诉至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督查部。
联系人:(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招标管理:(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详细地址:(略)
电子信箱:(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