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杭政储出[(略)](略)号地块项目预拌砂浆采购进行公开询价,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盖章后生效。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地点:(略)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公司合法注册,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基本户信息;
2 、类似业绩要求:(略)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略)
2、控制价:(略)
3、招标文件费用(略)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计划工期:(略)
5、投标保证金:(略)
6、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业绩合同及转账记录 (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1)履约保证金:(略)
(2)提交时限:(略)
(3)无息返还时间:(略)
(4)其他约定一:(略)
(5)其他约定二:(略)
(6)履约金账户名称 :(略)
9、其他事项:(略)
(略)、报价包含费用:(略)
(2)“单价”为不含增值税价格,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自报)
(3)投标人报价时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图纸,请投标人仔细评审,综合考虑,谨慎报价。(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单价)
(3)投标人投标报价暂按杭州市(略)年(略)月份不含税信息价为基准进行报价。
(略)、验收标准:(略)
(略)、其它要求:(略)
(略)、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相应条款,在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因有在建项目履约不力、产生诉讼、被限制交易等情形,存在其他履行合同以及在投标有效期内或中标,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新中标项目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对我司被限制交易的法人及其关联人,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招标人也有权解除其合同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2.皖建云商注册流程:
(1)登录www.wjys(略).com进入皖建云商平台,点击平台首页【登录/注册】,在登录页面点击【采购商注册】;
(2)根据页面提示填写采购商资料,上传营业执照与企业授权书(需公司盖章及法人签字);
(3)提交成功后,预计1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注册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采购商可使用注册手机号及短信中的登录口令进入采购商后台,进行商品采购等操作;
(4)温馨提示:(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略)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略)
2、结算及付款方式
(1)项目部、分公司以当月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及合同单价进行结算,项目部、分公司相关人员签字后,由项目部入系统作为当月结算额。
(2)按月结算,次月支付结算费用的 (略)%;
(3)工程竣工合格后双方一个月内进行工程决算,三个月内支付到结算费用的(略)%,六个月内支付至决算金额的(略)%;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扣除维修费用,无息支付。甲方支付至(略)%时,乙方提供含3%余额在内的全额发票。
(4)如其它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开发节奏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待建等,甲方仅支付前期施工对应的工程款,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计量单位和方法:(略)
(6)采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开票时间应与结算时间需同步。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约金及处罚款项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所有付款(包括但不限于退还保证金)均不计利息。如采购方不能按时付款,供应方同意给予承包人(略)天付款宽限期并不视为承包人违约。;
(7)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安信或其他金融工具支付方式等其中任一或组合方式支付,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利息;
(8)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全额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略)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部门:(略)
地址:(略)
招标咨询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