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略)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略)〕(略)号)要求,全面掌握本市工程监理行业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略)年年度及(略)年月度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一)(略)年年度工程监理统计调查范围为(略)年1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二)(略)年月度工程监理统计调查范围为上一月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二、报送流程
(一)(略)年年报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均应于(略)年3月(略)日前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https:(略)
(二)(略)年月报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于每月7日前,登录统计调查系统填报上月数据。
三、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统计工作,认真学习《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予以相应处罚。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报,对于不配合统计报表报送、未及时上报统计报表或上报材料出现较大差错的企业将被纳入我委重点监管范围。
(二)统计调查系统供有关企业免费使用。用户可在统计调查系统首页下载操作说明,按照操作说明进行登录和操作,如遇问题请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建筑市场处联系。
(1)住房城乡建设部:
监理统计调查联系电话:(略)
技术咨询联系电话:(略)
(2)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监理统计调查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2.?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
住建部原文链接:(略)
-文章附件-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