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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关于变卖轮台县城镇社区管委会团结路1号未来金街S8#商业楼1层4号商铺的公告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变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轮台县人民法院定于(略)年4月9日上午(略):(略)
一、变卖标的:(略)
特别提醒:
1、S8#商铺于(略)年底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但未办理预售许可证,土地出让金未缴齐。暂不具备过户登记条件。本院按现状进行拍卖。待该商铺符合办理过户登记条件时,买受人可持《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具体以房屋实际情况为准。
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含但不限于:(略)
3、室内未进行装修,现状为毛坯。
评估价(当事人协商议价)(略).(略)元
变卖价:(略)
变卖预缴款:(略)
保证金:(略)
增价幅度:(略)
本标的物评估价系本案双方当事人依法议价所得。
二、竞买人条件:(略)
(二)本次网络司法变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略)
(三)委托竞买:(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略)
四、延时出价:(略)
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标的物权属转移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资质、车辆运费等一切费用,由竞买人自行了解,由买受人承担。
五、变卖方式:(略)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过户及税费情况:(略)
七、参加竞拍主体:(略)
八、权属异议:(略)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变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银行行号:(略)
(注:(略)
十一、标地物变卖预交款支付方式:(略)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成交确认公示:(略)
十四、变卖成交后,本院负责标的物移交及腾退。本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存在抵押,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需办理注销手续或解除抵押手续,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五、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人民法院发布的竞拍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人民法院咨询。
法院地址:(略)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略)
轮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