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官方网站维保项目进行院内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内容
(1)表1
项目名称 | 预算(万元) | 维保期 | 报价(万元) |
官方网站维保 | 2 | 3年 | |
二、具体要求
1、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序号 | 服务内容 | | 服务时间 |
1 | 网站各栏目相关增删、调整、修改 | | 三年 |
2 | 网站模板的调整、修改及维护(不包含网站改版) | |
3 | 节日期间网站页面整体气氛效果渲染 | |
4 | 网站部分图片配合相关设计、调整、修改 | |
5 | 结合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对网站安全检查和漏洞的修复 | |
6 | 网站管理相关各类系统小版本升级等工作 | |
7 | 根据维护工作的内容情况提供现场沟通讨论、项目会议、现场服务 | |
8 | 根据网站的运行记录和运行日志,对网站的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问题 | |
9 | 网站维护人员相关培训、答疑解惑工作 | |
(略) | 根据行业发展和产品厂商提供的支持,解答与系统维护有关的问题,了解对服务的满意程度 | |
(略) | 其他相关技术维护工作的配合 | |
2、信息安全要求(1)知识产权要求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相关图片、文章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素材,必须为成交供应商原创或拥有版权,或在使用前征得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交的工作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或版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成果所有权归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对外发布。采购人将拥有成交供应商服务成果完整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2)保密要求
供应商须承担本项目下的信息保护及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成交供应商对其服务资料、成果资料和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再次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成交供应商要妥善保管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丢失,应当负责赔偿采购人相关的经济损失。
(3)信息安全责任要求
成交供应商承担维保工作质量责任,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若因违反操作规程、调试检测或操作维护使用不当,造成系统安全事故的,按照采购方要求限期内无条件恢复,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4)信息安全相关承诺
供应商须承诺,在服务期间能够保障信息系统信息安全,不泄露相关信息。且在服务期内应根据项目的服务内容要求提供完善的技术维护服务,技术维护过程需符合信息安全要求,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3、性能指标要求为保证网站能够长期、安全、稳定、可靠、高效的运行,性能要求如下:
(1)网站要求具有高稳定性、较强的容错能力,支持(略)的不间断在线服务。
(2)网站支持不同内核浏览器访问,如IE、FIREFOX、CHROME,访问时不会出现页面缺失的情况。各级页面平均访问等待时间不大于3秒。
4、系统交付要求(1)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网站运维技术文档,包括网站运维操作手册等。这些文档有助于后续的维护和升级工作,使其他技术人员能够快速了解系统的工作原理和内部结构。
(2)在维保期间发现的任何功能缺陷(BUG)都应得到修复,并进行记录。
5、系统维保要求(1)本采购项目维保服务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供应商为本项目组建的技术保障团队人员中,需配备一名运维服务经理(具备ITSS服务项目经理证书优先考虑),并配备3名及以上的专业运维保障人员(具备ITSS服务工程师证书优先考虑),以确保团队具备专业的信息安全维护能力。
(3)具备3年以上网站类开发、运维、管理经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供应商如有相关网站类项目业绩可提供证明材料)。
(4)应急保障服务时间要求
序号 | 故障类别 | 定义 | 响应时限 | 解决时限 |
1 | 重大故障 | 网站不能访问和不能使用、网站后台系统的故障 | 1小时 | 6小时 |
2 | 严重故障 | 在运转期间,影响维护人员操作发布更新信息的故障 | 2小时 | (略)小时 |
3 | 一般故障 | 在运转期间,不会对网站运行有重大影响的故障 | 3小时 | (略)小时 |
6、以上报价包含以下运维服务内容:提供围绕龙岩市第一医院官方网站安全稳定运行目标的技术维护,包括网站(略)的在线支持和(略)的电话支持,产品问题诊断和Bug 修复,根据网站的故障严重程度提供的限时解决故障的现场服务,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7、付款方式:(略)
三、参加本次院内招标会的注意事项: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本次院内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院内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方式投标,只允许投标人自己履行该项服务。投标人亦不得借用母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如有更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有意向参加本次院内招标会的企业于公示时间内到龙岩市第一医院信息科(总院1号楼8层)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寄顺丰快递)。
5、报名时需携带或邮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声明函(内容格式见附件)、等级资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所投项目具体参数、项目规格、型号、性能、项目优势及应用价值、售后服务承诺(含维修响应时间等)、用户清单等。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
6、我院将择期召开院内招标会,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需携带所投项目报价表(表1)和项目具体内容各(略)份,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现场拆封。
7、投递截止时间:(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公示日期:(略)
龙岩市第一医院
(略)年3月(略)日
附件:(略)
声明函
龙岩市第一医院: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贵院组织的本次“龙岩市第一医院 ” 院内招标/院内招标(采购活动)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贵院的本次院内招标/院内招标(采购活动)。
本公司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声明。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如有附件,请至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