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略)
简要规格描述:(略)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四)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均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其中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的核查发布日期须为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意一期,否则投标无效);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略)
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具有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略))8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略)年2月1日和(略)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质疑接收人:(略)
联系电话:(略)
书面质疑接收地址:(略)
(二)采购人
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人地址:(略)
采购人书面质疑接收人:(略)
联系电话:(略)
书面质疑接收地址:(略)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