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
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现就(略)-(略)年度运维劳务外包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最高限制单价:(略)
4.采购需求:(略)
5.框架协议的期限:(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供应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5.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结果以评审小组现场审核为准。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略)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暨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征集公告及征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澄清及答疑
(1)供应商对征集文件如有疑问,请于(略)年4月1日前按征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将疑问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加盖公章)递交至常州市清潭路(略)-2号(略)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否则视为无效澄清或异议。
(2)有关本次征集的事项若存在变更或修改,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征集保证金有关事项
(1)征集保证金数额:(略)
(2)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3)征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略)
(4)征集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征集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征集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征集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征集保证金专用账户。
3.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为“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征集文件中的“征集人”与“征集人”均指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结果适用于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七、征集人和代理机构的相关信息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 箱:(略)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项目,亦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征集文件的编制、公告的发布、报名、开标、评审等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