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因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年休假(需提前书面申请并经发包人/监理批 准)、参加法定会 议/培训(需提供通知证明)、处理与项目直接相关的紧急事务(需发包人/监理事先批准)等原因需离开现场,必须提前 【(略)】小时向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请假申 请,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离岗。离岗期 间,承包人必须安排具备同等资质和能力的替代人员到岗履 职,并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替代人员履职情况等同于原人员要求。 (3)为保证项目进度和施工质量,需保证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的出勤率。期中,安全员工程施工期间需全程在岗,若安全员无故缺勤安全员处以人民币(略)元/人/天的违约金处罚。项目经理到岗率不得低于工期的(略)%,否则按(略)元/人/天的违约金处罚。6、本工程综合验收未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供应商在7天内进行整改并通知招标人进行验收。超过约定时间整改,或再次验收仍不合格,除扣除预算书中单项项目的价款外,同时供应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略).(略)元)。上述约定不能免除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直至工程通过验收。延期竣工超过 (略)日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供应商收取工程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7、如由于供应商报价不规范原因导致工程不能进行结算,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略)天内提交结算文件,供应商逾期未提交结算文件,经采购人催促后(略)日内仍未提交的,将逾期每天按工程结算价的千分之一计取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