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县性社会组织:
根据《四川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开展县级社会组织(略)年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和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年报范围
1.社会团体:(略)
2.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3.慈善组织:(略)
二、年检、年报工作流程
(一)开展年度财务审计
1.行业协会商会须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报告(必须含有二维码);
2.年度收入超过(略)万元的全县性社会组织须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报告(必须含有二维码);
3.年度收入(略)万元以下的社会组织,需提供银行流水账单原件;若涉及捐赠资金,还需一并提供收支台账及凭证;
4.慈善组织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必须含有二维码)。
(二)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入“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址:(略)
慈善组织登录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简称“慈善中国”)(网址:(略)
(三)初审报送
填写完成后下载报告书,并按《社会组织年检资料清单》(附件2)要求报送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初审意见(意见为“拟合格”“拟基本合格”“拟不合格”三种)和日期,签字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四)审核备案
将盖有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的年度报告书、登记证书副本原件、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流水账单等资料(详见附件2)报县民政局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股审核备案。
(五)年检截止时间
年检系统将于(略)年6月(略)日关闭,届时社会组织将无法在网上填报、提交。
县民政局接收社会组织纸质年检资料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未参加年检。
????三、工作要求
按规定参加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措施,各全县性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总结(略)年度工作情况,如实填写、报送相关资料,社会组织及其法人对提交信息和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将年检、年报与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结合起来,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机构设置与管理、项目运行、业务活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接受捐赠资助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社会组织及时整改。指导社会组织按要求填写年检、年报资料,对年检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督促社会组织及时向县民政局报送相关材料;县民政局将通过实地核查、数据核对等方式对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审计结论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的情况等,综合研究确定县级社会组织(略)年度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县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附件:(略)
??????2.社会组织年检资料清单
??????3.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情况表
荣县民政局
???????????????????????????????????????????????????????????????????????????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