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为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一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略)万,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 4、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应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不少于(略)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及完工验收证书(以原件为准)。 5、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近三年相关社保证明,其中至少一年为投标人本单位缴纳; 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低于省级)核发的岗位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7、专职安全人员、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拟投入本工程的其他人员、设备(公司自有)能够满足工程需要。 8、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9、自(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政府部门无因恶意欠薪导致的农民工投诉、信访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负面事件。 (略)、企业信誉良好,自 (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法院列入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以企查查网站查询为准)。 以上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业绩及信誉等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