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新材料产业园D(略)-6及周边地块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基础设施落后情况论证结果已在拟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告,现将征求意见及方案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截止(略)年1月4日,本项目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区域基础设施落后。
截止(略)年3月(略)日,向拟被征收人发放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征求意见表,所有拟被征收人认为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符合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未提出任何意见,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主要意见为:
(一)残疾、重症及困难特殊家庭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偏低。
(二)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签约奖励标准偏低,武汉市别的区都是按5%标准进行奖励,而我们才2%。
(三)产权调换房源单一、价格高且选择性少,希望能提供性价比高的住宅小区,让居民有好的选择。
(四)建筑面积不足(略)平方米且是唯一住房的,应给予困难补助:(略)
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一)关于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偏低
考虑到居民困难情况,方案中相关条款修改为:(略)
1.低保困难补助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或其法定被监护人、直系亲属已纳入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按(略)元/户给予一次性补助。
?2.重症患者困难补助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或其法定被监护人、直系亲属经本市社保部门认定为重症患者的,按(略)元/人给予一次性补助。
3.残疾困难补助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或其法定被监护人、直系亲属持有省(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按(略)元/人给予一次性补助。同时对残疾人家庭搬迁费增加(略)%,临时安置费增加(略)%。
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如符合上述低保、重症、残疾三项补助条件中的多项,困难补助可累加计算,但每户最高不超过(略)元。
以上直系亲属系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含配偶父母)。”
(二)产权调换方式的签约奖励标准偏低
“签约期限内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签约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标准给予奖励”是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多年来的奖励标准,本项目补偿方案不作修改。
(三)产权调换房源单一,希望能提供性价比高的住宅小区
经征收部门多方筹集,方案剔除原有产权调换房源,增加以下房源作为项目产权调换房源。
怡景雅居项目:(略)
星芦佳苑项目:(略)
努力玉湖湾项目:(略)
(四)希望给予个人住房困难补助
补偿方案中住宅房屋补偿(五)补助第3条中给予了个人住房困难补助。
针对部分被征收人就自身特殊情况提出的个性化的具体问题、意见和要求,因不涉及方案修改,将由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在征收具体实施过程中予以研究、处理和解决。
经青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青山区新材料产业园D(略)-6及周边地块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后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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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人民政府
(略)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