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补充事宜
由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的贵州师范学院东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设计(项目编号:(略)
异议事项1: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缺失。
2.无学校总体规划。
事实与理由
1.因为本项目是审批制项目,且项目已获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师范学院东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略)号 (略))明确规定:(略)
2.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中,“充分利用现状道路及交通规划总体规划理念、空间组织及整体布局,符合上位规划”,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中无学校总体规划,无法进行满足评标要求的方案设计。
回复:
1.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属于设计项目招标阶段必须提供的材料。
2.请仔细研读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并按要求提供总体设计方案。
异议事项2:
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方案至施工图全过程,投标是否用方案比选?按评分要求需要有方案支撑,请提供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相关规划条件通知书,设计任务书以及“附件2”甲方方案开始前所需资料以便进行方案设计;
2.本宿舍项目为校区项目一部分,需要提供校区总体规划方案,本项目西侧已建建筑规划总平面图,单体图纸及道路场地标高,以便本项目设计与整体协调。
回复:
请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质量标准等内容以及补充上传的红线图编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