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邢台市清河县贝州故城遗址保护规划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预算金额:(略) 4.项目单位:(略) 5.采购需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略))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贝州故城遗址”的文物保护专项规划。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略) 2.3 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2.地点:(略) 3.递交方式:(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略)〕(略)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3.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略) 4.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略)-(略)-(略)。 5.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略) 6.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 7.“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