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郑州境宗地图、用地图编制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郑州境宗地图、用地图编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概况:(略)
1.3采购范围:(略)
1.4服务期限:(略)
1.5质量要求:(略)
1.6最高限价:(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需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子项应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五年((略)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
2.3 项目负责人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4 财务要求
供应商提供(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以上规定年份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2.5 信誉要求
2.5.1供应商自(略)年1月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5.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5.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提供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日期为询比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须完整填写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证明。
2.5.4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2.6其他要求
2.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结果(需包含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日期为询比公告发布日之后。
2.6.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3.1供应商请于(略)年4月8日至(略)年4月(略)日,使用企业账号登录“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略)
3.2具体操作:(略)
3.3供应商在下载文件时,须向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公对公缴纳平台服务费(略)元,售后不退。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文件的权限。转账时请务必将系统自动生成的6位转账附言代码备注在转账信息中,转账附言码错误或者缺失,视为缴费不成功,将无法下载文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成功款项将原路退回。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出具,供应商通过“发票管理”进行平台服务费开票申请。
3.4供应商获取文件后,请到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CA在线办理指南—办理CA密钥(请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CA办理周期)。已办理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CA锁的单位,无需重复办理程序,使用原账号和CA锁可在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适用。
3.5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询比采购文件费。询比采购文件售价:(略)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账户银行联行号:(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4.2开标地点:(略)
4.3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响应报价端口上传经CA密钥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EJYTF格式),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供应商应在询比釆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如有)、答疑澄清等;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略)
4.5具体事宜详见“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河南阳光招采交投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除上述网络平台外,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或转载的以我公司为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信息,转载均无效。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执行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略)年4月7日
河南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