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略)】9号)、(财库【(略)】(略)号)、(财库【(略)】(略)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略)】(略)号)、(苏财购【(略)】(略)号)、(工信部联企业【(略)】(略))等政策。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批发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要求,**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略)%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略)%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略)%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