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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黄埔区老人院(略)年养老工作通讯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限额
2.9万元,超过采购限额报价视为无效。
三、比选方式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原则上由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实施单位,当有2家或以上供应商提供相同的最低报价时,以抽签的形式依次产生实施单位。
四、采购内容
详见黄埔区老人院(略)年养老工作通讯设备采购项目需求清单(附件1)。
五、服务需求
送货至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西三街(略)号之一(黄埔区老人院),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六、产品质量
所供应的养老工作通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获得工信部进网许可证、CCC认证。
七、验收标准
(一)设备需获得工信部进网许可证、CCC认证。
(二)设备参数、数量要符合项目需求清单。
(三)设备机身外观无变形,屏幕无划痕,产品包装完好;配件清单核对无误;开机检查,屏幕显示无异常;摄像头拍照清晰,对焦正常;通话测试声音清晰,移动数据上网和Wi-Fi连接正常。
八、售后服务
(一)质保期:(略)
(二)质保范围:(略)
九、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为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相关销售资质,承诺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非法分包;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十、报名资料要求
供应商须按本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内容应涵盖但不限于以下条款所列之各项。若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资料不符合本公告第九、十点要求,将取消评比资格。所有提交的文件资料均须装订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资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设备工信部进网许可证或CCC认证。
3.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需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及“行政处罚”等查询结果页面)。
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
5.提供近2年内承接三家以上同类项目的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6.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函(格式自拟)。
7.提供供应商承诺函(详见附件2)。
8.提供报名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十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期限:(略)
(二)报名方式:(略)
(三)联系人:(略)
附件1:(略)
附件2:(略)
广州市黄埔区老人院
(略)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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