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略)
1.3批文名称及编号:(略)
1.4招标人:(略)
1.5项目业主:(略)
1.6资金来源:(略)
1.7项目出资比例:(略)
1.8资金落实情况:(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略)
2.2招标项目编号:(略)
2.3标段划分:(略)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略)
2.5建设地点:(略)
2.6建设规模:(略)
2.7合同估算价:(略)
2.8计划工期:(略)
2.9招标范围:(略)
2.(略)项目类别:(略)
2.(略)质量标准:(略)
2.(略)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
1.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工程资质管
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施工综合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施工负责人要求:(略)
注1:(略)
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注2:(略)
②a.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略)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略)〕(略)号)中规定:(略)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略)
3.1.4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3.1.5财务要求:(略)
3.1.6信誉要求:(略)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承担。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或签章(字)、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均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完成,投标文件中须放入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全部成员签字盖章。
3.2其他要求:(略)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略)
4.3招标文件价格:(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略)
8.2开标地点:(略)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栏参与开标会议。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略).1和(略).2。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略).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1招标人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