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元):(略)
5.最高限价(如有):(略)
6.采购需求:
本项目一标段负责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体育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等(略)个文科学院的教材供应工作;二标段负责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等9个理工科学院,以及预科教育学院和教师用书的教材供应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略)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方民族大学官网、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项目负责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
(略)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