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略) 竹行卫生中心扩建工程(项目名称)续建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A(略)(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竹行卫生中心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开发行审投资〔(略)〕(略)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通市竹行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 南通市竹行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略)竹行卫生中心扩建工程续建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竹行卫生中心扩建工程续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 竹林路东侧竹行街道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内。 2.3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竹行卫生中心扩建工程续建工程,原中标单位已实施部分内容, 此次实施部分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利用竹行卫生中心内部东、西两片空地,新建住院行政楼、配套用房、门卫及室外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并对原门诊楼进行装修改造,改造面积约(略)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 (略)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土建、装修、安装、室外配套、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略) 2.9 工期: (略)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注:(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 [(略)] (略)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略)) (略)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略); (注:(略) □3.4.2自/ 年 / 月 /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 月 /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根据苏建招办〔(略)〕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略) ②根据苏建函建管〔(略)〕(略) 号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故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已解除限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 (如有) | 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提供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略)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册在投标单位)。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略)年1月-(略)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证明。 | 动态监管查询 结果 | 1、根据苏建招办((略))2 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略) 招标人开标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建筑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对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2、根据苏建函建管〔(略)〕(略)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招标人开标当日将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苏建函建管〔(略)〕(略)号文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名单内,对列入名单内的施工企业和人员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如已解除限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或办理凭证; (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①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需覆盖投标有效期)。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保函须符合招标人要求,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保函格式《见索即付投标保函》。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分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1)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2)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3)提供有效的现场踏勘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入围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2.2.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略)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略)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三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略)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略)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略)%、(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略)%、(略)%、(略)%)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略)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略)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略)%、(略)%、(略)%、(略)%、(略)%)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略)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略)家,合计数量(略) 家(不足(略)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被评审作无效标处理,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 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略)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6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 方法二:(略)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略) K1的取值范围为:(略)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略)%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3.4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略)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略)分 | 2.3.4(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 房建类信用得分* 6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略)房建类信用得分为准。 ②未参加南通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6分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 4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分至 (略) 年 4 月 (略) 日 9 时 (略)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年 4 月 (略) 日 9 时 (略)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招标人地址:(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略) | 项目负责人:(略) | 邮编:(略) | 传真:(略) | 电子邮箱:(略) | 邮编:(略) | | 电子邮箱:(略) |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略) (略).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