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只接受投标人所投苗种的生产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即标的名称应为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产品名称,行业名称即为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名称),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只接受投标人所投苗种的生产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即标的名称应为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产品名称,行业名称即为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名称),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3: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只接受投标人所投苗种的生产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即标的名称应为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产品名称,行业名称即为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名称),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4: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只接受投标人所投苗种的生产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即标的名称应为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产品名称,行业名称即为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名称),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5: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只接受投标人所投苗种的生产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即标的名称应为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产品名称,行业名称即为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名称),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投标人须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所载明的生产品种需包括本次项目所有采购品种,须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与《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相符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相关产权证证明材料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投标人须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所载明的生产品种需包括本次项目所有采购品种,须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与《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相符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相关产权证证明材料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投标人须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所载明的生产品种需包括本次项目所有采购品种,须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与《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相符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相关产权证证明材料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投标人须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所载明的生产品种需包括本次项目所有采购品种,须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与《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相符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相关产权证证明材料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采购包5: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投标人须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所载明的生产品种需包括本次项目所有采购品种,须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与《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相符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相关产权证证明材料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