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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精细度、时效性和智能化水平,破解传统监测中数据滞后、研判不足等问题,实现经济运行“可感知、可预警、可调度”,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略)年修订)》(穗财规字〔(略)〕3号)等相关规定,广州开发区统计局 广州市黄埔区统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现拟对外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承担(略)年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数智化监测分析服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略)年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数智化监测分析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总采购预算为人民币(略)万元,报价最高限价(略)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略)
(四)项目属性
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协助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系统推进(略)年经济运行数智化监测分析工作,为开发区提供全方位的经济运行监测、智能研判分析及科学精准决策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全周期数据合规处理服务
提供数据库搭建、运维、优化服务,保障数据安全稳定运行;动态优化经济监测指标体系,规范数据采集归集流程;对标先进园区,收集产业、招商、政策相关经验,为决策提供参考。
(二)智能可视化看板定制服务
围绕园区经济、产业、科创等核心管理维度,搭建指标体系,定制智能可视化看板,实现经济运行态势一屏统览、实时监控,支持按需调整维护。
(三)开发区空间合规分析定制服务
提供定制化空间合规分析服务,比对企业信息与园区规划红线,在地图上直观展示企业分布,摸清企业底数,为园区规划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四)专业政务咨询服务
提供政策解读、经济研判、发展建议等政务咨询服务,紧跟政策与经济形势,挖掘发展机遇、提示潜在风险,助力园区科学决策、高质量发展。
(五)常态化分析报告产出服务
结合监测数据与对标信息,按季度、年度或专项需求,产出经济运行简报、综合报告、专题报告,为园区工作提供规范实用的分析成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所有资格条件均为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具有履行服务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人员配置;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六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略)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截止之日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不接受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报价;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征集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略)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
供应商需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响应文件,所有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2.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授权委托需明确代理权限;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履行项目的实力证明材料:
(1)近5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2)与服务内容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3)项目组人员资格证书及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六个月内任意月份社保缴纳证明;
6.项目工作方案(含对项目的理解与解读、服务方案、工作进度计划、质量保障措施与服务承诺等);
7.报价函(附件2)及预算明细表(格式自定,需列明各项服务费用明细);
8.承诺函(附件3);
9.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非中小企业无需提供;
(略).证明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或符合第六条评分标准的其他资料。
(二)提交方式及地点
1.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密封装订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略)
2.本项目只接受邮寄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采用邮递方式的,截止时间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
3.递交地址:(略)
(三)材料真实性要求
供应商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原则
由采购人组成内部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量化评审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得分最高且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为候选中选供应商。
(二)评分标准(满分(略)分)
评审因素均与供应商履约能力、服务质量相关,分值设置与量化指标一一对应,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审类别 | 评审指标 | 分值(分) | 评审标准 |
价格评分((略)%) | 报价 | (略) | 1.评价基准价为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其价格为满分; 2.计算公式:(略) 3.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
商务评分((略)%) | 同类项目业绩 | (略) | 近5年((略)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经济运行分析服务相关项目的,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8分;其中承接过政府经济类相关服务项目的,每项加0.5分,最高2分。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无证明材料不得分。 |
相关软件著作权 | (略) | 具有可视化系统、智能化地址管理系统、经济数据预测系统等与服务内容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略)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无证明材料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略) | 1.项目负责人获得中级(或以上)经济师或统计师资格的,得(略)分; 2.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略) |
项目组成员资质 | 5 | 1.项目组成员具有初级(或以上)经济师或统计师资格的每人1分,最高得5分;(提供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及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略) |
人员配备 | 5 | 项目组人数不少于3人,且岗位分工合理,得5分;人数不足或分工不合理的,不得分。需提供人员配置表及以上人员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
技术评分((略)%) | 项目理解与解读 | (略) | 1.对项目背景、目标、需求理解准确、详细,分析透彻且贴合开发区实际,得(略)分; 2.理解基本清楚,分析一般,基本贴合实际,得6分; 3.理解模糊,分析片面,与实际不符,得2分; 4.未响应或无相关内容,得0分。 |
技术服务方案 | (略) | 1.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针对性强,能有效解决项目痛点,可操作性强,得(略)分; 2.方案较为合理,内容较全面,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略)分; 3.方案不完善,内容片面,针对性不足,可操作性低,得5分; 4.未响应或无相关内容,得0分。 |
工作进度计划 | (略) | 1.进度计划科学合理,节点清晰,人员调配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得(略)分;2.进度计划较为合理,节点基本清晰,人员调配措施较完善,得6分; 3.进度计划不合理,节点模糊,无有效人员调配措施,得2分; 4.未响应或无相关内容,得0分。 |
质量保障措施 | 5 | 1.质量保障措施明确、详尽,覆盖服务全流程,可行性高,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2.措施清晰、完整,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措施模糊、粗略,可行性低,得1分; 4.未响应或无相关内容,得0分。 |
服务承诺 | 5 | 1.服务承诺完整、完善,包含服务响应、售后保障、保密要求等,合理可行,得5分; 2.承诺基本完整,核心内容齐全,具有可行性,得3分; 3.承诺内容不完整,缺乏可行性,得1分; 4.未响应或无相关内容,得0分。 |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5%) | 信用记录核查 | 5 | 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为查询渠道,评审小组在收到响应材料后1-2个工作日内查询: 1.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未列入),得5分; 2.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单位每一条记录扣1分,最高扣5分; (评审时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 |
注:(略)
七、中选供应商确定及公示
(一)中选供应商确定:(略)
(二)中选公示:(略)
(三)结果通知:(略)
八、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
中选供应商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略)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项目服务合同,合同内容须与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核心条款。
(二)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分两期支付服务费,中选供应商需开具符合财税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1.第一期付款:(略)
2.第二期付款:(略)
3.因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人在约定付款期限内向财政支付部门提交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因财政审批、拨付流程导致到账延迟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中选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怠于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三)履约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中选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未按要求完成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供应商可免费下载,不举行集中答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二)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材料截止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询问、质疑与投诉;质疑、投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联系电话:(略)
(三)若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情况变化,不适宜继续采用采购方式,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收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四)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广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略)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企业按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五)中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服务内容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已支付款项,并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2.报价函(模板)
3.承诺函(模板)
4.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
广州开发区统计局 广州市黄埔区统计局
(略)年4月(略)日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