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科发兴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采购方)计划开展北川温泉生态康养项目(暂定名)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为保障报告编制质量,本次采购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并按照“资格预审+实地考察+入围报价”的流程择优选取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潜在响应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地点:(略)
(三)项目背景:(略)
(四)可研编制核心内容:(略)
二、询比内容
为本项目编制符合各级相关政策要求和行业规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服务内容及硬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一)控制价8万元整。付款安排:(略)
(二)时间要求:(略)
(三)交付成果:(略)
(四)基础调研:(略)
(五)报告编制:(略)
(六)报告修改:(略)
(七)配套服务:(略)
三、响应人资格与业绩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策划/规划设计等相关内容,且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略)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响应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相关行政处罚和失信记录。
4.未被有权机关认定有行贿行为的单位,未被纳入科发集团“黑名单”的单位。
5.配备专属项目编制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领域应匹配旅游规划/建筑工程/大健康产业,且具有文旅康养/温泉开发/生态小镇类项目可研编制负责人经验,近3年作为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同类项目(响应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业绩佐证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覆盖文旅规划、工程经济、财务分析、资源评估等专业方向(响应时需提供在职证明材料)。
(二)业绩要求
1.近5年具有至少3项文旅康养/温泉旅游/医康养+文旅融合项目/大健康产业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且服务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可研报告验收/评审通过证明等业绩佐证材料)。
2.近3年具有至少1项曾主导编制可研报告的文旅产业/医康养项目进入落地实施环节,熟悉国家及四川省文旅产业政策、医康养项目政策、县域文旅发展规划、少数民族地区产业开发相关要求(需提供项目业绩佐证)。
四、资格预审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先开展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并经实地考察合格的单位,入围参与报价。资格预审由采购方负责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审(报名)资料要求
1.提交时间:(略)
2.提交方式:(略)
3.资料清单
(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截图(含备案专业、服务范围)
(3)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查询报告
(4)《无挂靠经营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本次响应无资质挂靠、业绩借用、人员挂证等行为)。
(5)项目团队资料:(略)
(6)业绩佐证材料:(略)
(7)公司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响应人由授权代表提交资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略))资格预审资料提交承诺。
(二)预审标准
预审资料缺项、不符合资格业绩要求、存在虚假信息的,直接判定为预审不合格,不再参与后续环节,且不另行通知。预审通过的进入实地考察环节。
(三)实地考察单位确定规则
预审审核通过的潜在响应人,按业绩匹配度、团队专业度、属地服务能力三个维度进行排序,综合三项排名靠前的,择优确定3-5家单位作为本次采购的实地考察单位。
五、实地考察环节
(一)考察组织:(略)
(二)考察方式及适用原则
本次考察采用办公场地考察和业绩场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遵循就近、高效核查原则。响应人在四川省内有实际办公场地的,优先考察其办公场地。响应人为省外公司,在四川省内无实际办公场地的,优先考察其业绩项目所在地(优先选取四川省内的本项目类似业绩场地)。
(三)考察核心内容
1.办公场地真实性:(略)
2.团队在职情况:(略)
3.业绩真实性:(略)
(四)考察结果判定
1.考察合格:(略)
2.考察不合格:(略)
六、时间安排
(一)资格预审资料提交:(略)
(二)初审资格、实地考察、报价评审、中选通知书发放:(略)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略)
(二)联系人:(略)
(三)联系电话:(略)
(四)联系邮箱:(略)
八、其他说明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等非独立法人主体响应。
潜在响应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须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挂靠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纳入采购方供应商黑名单,取消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潜在响应人参与本次询比的所有费用(资料编制、邮寄、现场配合考察等)均由自身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采购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公告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将以补充通知形式告知相关潜在响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