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拟采取比选方式采购【固定资产清查及管理服务((略)年)】,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公告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满足相关条款的要求,否则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般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为企业:(略)
(2)投标人为事业法人:(略)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略)
(4)以上均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若有副本提供加盖鲜章的副本复印件即可。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略)
(七)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略)
注:(略)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依据《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需对采购人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此次清理按照“查全,查清,核准”的要求,旨在全面摸清采购人资产状态和管理使用现状,对采购人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并对固定资产实行标签化管理,规范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流程,最终实现账、卡、物一致,并且后期可使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自动盘点资产,自动生成盘点报表;清查结束后,对达到报废条件且无法修复使用的资产提供资产处置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资产处置工作。
序号
类型
大致数量
单位
备注
1
单位人数
(略)
人
2
资产价值
约(略)
万元
3
卡片数量
张
未包含在卡片内的资产,
也需进行清查并粘贴标签。
4
盘点位置
个
广安市境内
5
办公室
6
仓库
1、账务清查。
盘点基准日:(略)
2、账账核对。
将固定资产财务账、资产系统(四川省财政厅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共两套系统)资产账进行对账核准,确保账账相符。
3、资产清查盘点。
通过人工走访,现场登记,现场签字,对我单位所有工作场所的所有资产实物进行现场清点,根据清点情况核对完善资产信息,包括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资产状态、使用人、管理人、所处地点等各项信息;对价值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是具有一定使用期限的资产也同步登记造册,整理出实物盘点表。所有资产拍摄2张照片(1张正面照、1张铭牌照),并分类别建立文件夹,与前述资料一并提交。
4、卡片与实物资产对账。
将盘点结果汇总后,对实物台账与资产明细台账进行匹配,达到实物与预算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账面资产和四川省机关事务一体化服务平台资产一一对应,找到所有卡片所对应的实物资产,做到账实相符。
5、整理报表。
根据对账情况,整理在用资产表、盘盈资产表、盘亏和待报废资产表。
6、补充更新卡片信息。
补充和更新四川省财政厅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共两套系统的资产卡片信息和数据,包括品牌、规格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管理部门、管理人、存放地点等关键信息,并更新资产的使用状态,对于已达到报废条件,未完成报废处置程序的更新为“待处置”状态。所有资产类别等信息需按照资产管理现行标准进行更正。
对资产折旧年限、方式、折旧额进行复核,确保资产折旧准确无误。
7、资产清查报告。
编制实物及财务清查后的资产明细,并按清理核查单位出具固定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盘盈、盘亏资产处置解决方案。
8、打印和粘贴固定资产RFID标签,并配置盘点工具
为采购人制作统一的固定资产RFID标签,配置盘点工具,标签上将反映单位名称、资产名称、资产编号、使用部门、存放地点、使用人、品牌、规格型号、原值等资产基本信息(纸质部分信息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电子部分信息应完整显示所有基本信息),分部门逐一打印固定资产标签,并粘贴到相对应的实物(部分小型设备需制作塑料吊牌供粘贴标签)上。标签应耐日照、浸水,质保期为通过最终验收后一年,并提供质保期后4年损坏有偿补制保障,采购人可定期通过盘点工具对固定资产进行批量盘点和信息修改。
9.提供资产处置咨询服务。
清查结束后,收集、整理达到资产报废状态的数据,对达到报废条件且无法修复使用的资产提供资产处置咨询服务,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拟报废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提供拟报废资产处置专业建议方案。
(略).后期配合工作。
协助采购人上报相关部门批复同意后进行实物及账务对应调整,确保资产账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并确保借入、借出等特殊资产数据信息有账可查、信息真实准确;根据资产清查和处置情况,协助采购人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制度;提供新增资产RFID标签化管理服务,采购人按照单张标签固定价格支付费用,供应商制作相关标签寄至采购人粘贴,新增标签能够满足盘点工作要求,采购人可定期通过盘点工具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批量盘点和信息修改。
(二)服务要求
1、资料管理归档。
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服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服务资料需保存电子文档(可用扫描件)和纸质文档(含复印件),服务工作结束后应按采购人资料归集要求进行归档,并整体移交采购人。如因资料遗失或发生泄密问题,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2、安全保障。
供应商自行负责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后勤保障工作,业务人员在完成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3、人员要求。
供应商服务人员必须有相关从业经验,并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予以佐证。
(三)项目成果要求
1、实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2、所有资产补充品牌和型号,家具用尺寸区分型号。
3、所有资产明确责任人,使用人。
4、所有资产进行RFID标签化管理,粘贴资产标签,实现一物一卡一标签,批量录入的家具,标签也要分别粘贴;配置盘点工具,采购人可定期通过盘点工具对固定资产进行批量盘点和信息修改。
5、后期提供新增资产RFID标签化管理服务,采购人按照约定的单张标签固定价格支付费用后,供应商制作相关标签寄至采购人粘贴,提高盘点效率,降低成本。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相应的项目技术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及要求详见综合评分细则要求,不提供或者不满足要求的,按照评分细则进行相应扣分。
本项目采取分阶段验收方式。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要求、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4.2.2.验收条件及时限
1.初步验收:(略)
2.最终验收:(略)
投标人非法定不可抗因素,不得放弃成交结果和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否则2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非政府采购项目。
不涉及。
详见合同模板。
评审时间(略)年4月(略)日(略):(略)
固定总价。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价格(略)%
(略)分
1.满足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且总服务费报价最低的作为本小项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略)分。
2.满足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且后续新增资产RFID标签单张制作报价最低的作为本小项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分。
项目技术方案(略)%
根据供应商编制的项目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含:(略)
项目实施方案(略)%
根据供应商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含:(略)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略)%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的得2分,共计2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组成员:(略)
3、第1,2项提供的项目成员提供个人参加过资产清查服务经验的,每一项加1分;每名项目成员最高不超过2分,项目成员本项累计不超过8分。(佐证材料如带有本人姓名的合同首尾页加盖公章、带有本人姓名的清查报告盖章页、带有本人姓名和客户盖章的客户满意服务反馈表、验收单等,提供一种即可)注:(略)
履约能力(略)%
供应商提供 (略)年1月1日(含1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最多(略)分。
在符合本公告所有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择取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通过本公告同一网站公告通知。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项目经办人:(略)
项目监督人:(略)
本次采购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报名参加采购及递交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在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或投诉文件可以现场或者EMS邮寄递交(递交时间以邮戳日期计)。凡匿名、冒名、未报名参加或未递交采购文件或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或未按规定方式递交的均将不予受理。
另附。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采购人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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