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人员、技术、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能力。 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业绩要求:(略) 4.财务要求:(略) 5.信誉要求:(略)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5)在“信用中国”(http:(略)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近5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2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 (2)技术负责人(1人):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近5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2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7.主要仪器、检测设备和办公设备、交通设备要求:(略)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