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督导评估院采购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北京地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略)
(1) 组织完成(略)-(略)年北京地区硕士学位抽检论文的通讯评议工作,形成详实的评议基础数据和高质量的北京地区硕士学位论文评议结果报告及年度报告。 (2)(略)-(略)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的对象为北京市提供的抽检硕士学位论文(略)篇。 (3)每篇学位论文聘请3位专家进行评议,其中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再聘请2位专家进行复评。 (4)通讯评议及复评后,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5)聘请专家实行回避原则,北京地区的专家不参加通讯评议。 (6)要求供应商根据北京地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方案在系统落实部署;在以往论文评议项目所使用的标准基础上,针对北京地区高校学位论文通讯评议的实际要求,设置北京地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价标准;组织专人,按分组遴选专家,确定评议专家名单,组织实施北京地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家通讯评议,抽检工作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供专家评议结果、北京地区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年度报告及改进建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实施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学位〔(略)〕5 号)(以下简称《抽检办法》),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我市每年组织对北京地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论文抽检工作。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成立于 (略) 年,其前身是成立于 (略) 年的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教育部学位中心作为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单位评估部门负责人,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评估等工作。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同方科技大厦B座 (略)层
三、公示期限
(略)-(略)-(略) 至 (略)-(略)-(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方式:(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专家论证.pdf.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