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略)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本公告发布于《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