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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略))川(略)执恢(略)号
本院定于(略)年4月(略)日(略)时至(略)年6月(略)日(略)时止(变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财产 |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铜鼓乡凌云街(四季家园1幢3单元4层1号)房屋及添附装修设施 |
变卖价:(略) | 变卖预交款:(略) | 保证金:(略) | 加价幅度:(略) |
财产权属人 | 饶××、张×× |
两证情况(如无两证的是否预售登记) | 预告登记 |
土地性质(是否需要交土地出让金) | 若有土地出让金则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部分,先由买受人垫付,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向买受人支付) |
规划用途 | 成套住宅 |
建筑面积 | (略).(略)(㎡) |
设定抵押情况 | 有 |
租赁情况 | 无 |
是否有人居住 | 有 |
是否腾空 | 否,成交后由法院负责交付。 |
水电气及物管费用等情况 | 不详(具体情况买受人可自行到物业处核实。若有则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
钥匙交付情况 | 无 |
优先购买权人 | 有 |
备注 | 该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其他未查明的隐形瑕疵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及现场予以确认,否则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
注意事项 | 1.本院已通过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对上述财产进行网询,上述财产的网询均价为(略).(略)万元。相关网询报告作为附件已上传,请竞买人认真查阅。 2.拍卖成交后,财产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税费部分,先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需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申请退税的材料交至本院,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院已经对上述财产进行了调查,其已知瑕疵等相关情况在网询报告中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开拍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认真研究上述财产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上述财产的充分了解,并接受其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财产现场图片,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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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略)天,如有竞买人在(略)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略)小时竞价倒计时;(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略)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根据已知联系方式,本院已经通知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五、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略)年4月(略)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略)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按承办人通知的时间(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正清路(略)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七、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缴纳价款中的3万元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法院咨询电话:(略)
淘宝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