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或(略)年度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无在建工程。(提供①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1、项目编号:(略)
2、行业划分:(略)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5、前文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9、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址为:(略)
(略)、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
(略)、勘察现场或答疑:(略)
(略)、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略)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略)-(略)、(略)-(略)。
(略)、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