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解决优抚对象普遍年龄偏大、体弱多病的状况,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略) 岁及以上老年人等人群的关爱,根据关于印发《泗阳县 (略) 年度财政资金承担的体检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泗政办发【(略)】(略) 号)文件要求对符合标准的人员进行体检。
(2)本次采购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后排名不分先后。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电脑系统中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本地化服务能力),且经评审后的投标人均具备同等中标资格作为中标供应商,体检服务名额将按最终确定的中标单位数量进行均衡分配。
(3)县域内符合条件的优抚体检人群约 (略) 人,体检费用统一按 (略) 元/人计算(价格不允许变动),其中 CS 人群约 (略) 人,CS 人员除正常体检项目外还有CS 体检项目,CS 体检项目费用由各医院自行负担(CS 检测费用约 (略) 元/人),CS 检测项目由各医院自行与有 CS 检测资质的机构(详见附件)联系安排,(略)年新入伍的士兵抚养人约(略)人,按每人(略)元的标准体检。
(4)本项目体检费金额执行文件统一标准,因系统设置原因,请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报价金额统一填写为(略)元,具体格式按照开标一览表要求执行,未按照上述要求填写报价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