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扬州市分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本项目按折扣(%)报价,设置最高限价。
供应商按以下三部分价格进行报价:
1.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价格中的食材按“折扣1”报价,“折扣1”最高限价为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价格的(略)%;
2.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价格中没有的食材按“折扣2”报价,“折扣2”最高限价为配送食材当天扬州市大型连锁超市(如大润发等)或知名农贸市场同品牌同规格食材正常零售价格的(略)%;
3.调料类食材按“折扣3”报价,“折扣3”最高限价为配送食材当天扬州市大型连锁超市(如大润发等)同品牌同规格调料正常零售价格的(略)%。
采购需求:(略)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戒毒企业(简称**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公告发布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公告。
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略)
4.响应文件份数:(略)
5.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6.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7.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略)〕(略)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