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略)
2.资质要求:(略)
3.拦标价格:(略)
4.服务期限:(略)
5.付款方式:(略)
6.服务地点:(略)
7.服务要求:
1)、对铁西区凌空地区背街小巷及非物业小区杂物、无主残土清运。
2)、作业量的认定以运输企业、街道、社区认定为准。
3)、投标单位要充分了解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提供运输实施方案,做好安全保障措施,进度保障,资源配置,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能做好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
4)、投标单位自行办理排放手续,严格落实指定地点排放,不得乱排乱放。严禁将残土、杂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严禁向河道、绿化带、空置地块等非指定区域倾倒。
因乱排乱放导致环境污染、群众投诉或行政处罚的,由投标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生态修复费用、第三方检测费等),且招标人有权向其追偿由此造成的项目延误损失。?
5)、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齐全,车检合格,车辆保险齐全。
车辆容积为自卸车8立方米。
投标企业需提供不少于4台装载运输车辆。(注:(略)
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服务期内发生的车辆、耗油、排放手续、排放地点、排放审批、排放费、保险、事故处理、维修、税费等伴随服务的全部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人不承担费用。
★7)、中标单位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需要提供每车的排放水印照片。如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拖延车辆到岗服务,将被加收误期赔偿(略)元/车,直到终止合同。中标单位驾驶员在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法规,保证行车安全。因违反交通规则所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被罚款或造成经济损失、刑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8)、中标单位须严格贯彻执行沈阳市及铁西区下发的各类通知、函件及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征求《沈阳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意见的函;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沈阳市 (略) 年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沈阳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整改方案》的函;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征求《沈阳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意见的函;
关于印发铁西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责任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沈阳市铁西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专项规划 ((略)-(略) 年) 的通知。
后续市区及相关部门下发的新文件、新规定,中标单位均承诺遵照执行
上述第6至8条要求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略)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投标人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