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本自然资明山告字[(略)]1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现将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见下表(地块竞买须知请登录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宗地编号项目名称规划用地面积(公顷)土地用途出让土地面积(公顷)规划指标要求竞买保证金(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略)GB(略)明山区大峪沟村M-1地块1#0.(略)工业用地0.(略)≥0.8≥(略)%≤(略)%≤(略)(略)(略)GB(略)明山区大峪沟村M-1地块2#0.(略)工业用地0.(略)≥0.8≥(略)%≤(略)%≤(略)(略)附:(略)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网上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互联网上进行,即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竞买。竞买人须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后(勾选项选择乙方竞买人单位或者竞买人自然人),按要求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申请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才可进入交易系统参加竞买。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见《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本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未按文件规定流程操作导致竞买失败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起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止。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自动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八、公告、挂牌期间内如遇系统遭受破坏、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网络入侵等突发事件,由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本溪市两权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同协商处理。九、联系单位:(略)电 话:(略)交易系统运行单位:(略)电 话:(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略)年4月(略)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出让公告本自然资明山告字[(略)]1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现将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见下表(地块竞买须知请登录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宗地编号项目名称规划用地面积(公顷)土地用途出让土地面积(公顷)规划指标要求竞买保证金(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略)GB(略)明山区大峪沟村M-1地块1#0.(略)工业用地0.(略)≥0.8≥(略)%≤(略)%≤(略)(略)(略)GB(略)明山区大峪沟村M-1地块2#0.(略)工业用地0.(略)≥0.8≥(略)%≤(略)%≤(略)(略)附:(略)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网上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互联网上进行,即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竞买。竞买人须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后(勾选项选择乙方竞买人单位或者竞买人自然人),按要求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申请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才可进入交易系统参加竞买。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见《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本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未按文件规定流程操作导致竞买失败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起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止。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自动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八、公告、挂牌期间内如遇系统遭受破坏、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网络入侵等突发事件,由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本溪市两权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同协商处理。九、联系单位:(略)电 话:(略)交易系统运行单位:(略)电 话:(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略)年4月(略)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本自然资明山告字[(略)]1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现将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见下表(地块竞买须知请登录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宗地编号项目名称规划用地面积(公顷)土地用途出让土地面积(公顷)规划指标要求竞买保证金(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略)GB(略)明山区大峪沟村M-1地块1#0.(略)工业用地0.(略)≥0.8≥(略)%≤(略)%≤(略)(略)(略)GB(略)明山区大峪沟村M-1地块2#0.(略)工业用地0.(略)≥0.8≥(略)%≤(略)%≤(略)(略)附:(略)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网上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互联网上进行,即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竞买。竞买人须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后(勾选项选择乙方竞买人单位或者竞买人自然人),按要求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申请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才可进入交易系统参加竞买。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见《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本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未按文件规定流程操作导致竞买失败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起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止。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自动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八、公告、挂牌期间内如遇系统遭受破坏、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网络入侵等突发事件,由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本溪市两权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同协商处理。九、联系单位:(略)电 话:(略)交易系统运行单位:(略)电 话:(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略)年4月(略)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现将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见下表(地块竞买须知请登录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宗地编号项目名称规划用地面积(公顷)土地用途出让土地面积(公顷)规划指标要求竞买保证金(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略)GB(略)明山区大峪沟村M-1地块1#0.(略)工业用地0.(略)≥0.8≥(略)%≤(略)%≤(略)(略)(略)GB(略)明山区大峪沟村M-1地块2#0.(略)工业用地0.(略)≥0.8≥(略)%≤(略)%≤(略)(略)附:(略)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网上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互联网上进行,即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竞买。竞买人须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后(勾选项选择乙方竞买人单位或者竞买人自然人),按要求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申请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才可进入交易系统参加竞买。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见《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本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未按文件规定流程操作导致竞买失败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起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止。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自动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八、公告、挂牌期间内如遇系统遭受破坏、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网络入侵等突发事件,由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本溪市两权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同协商处理。九、联系单位:(略)电 话:(略)交易系统运行单位:(略)电 话:(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略)年4月(略)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见下表(地块竞买须知请登录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宗地编号项目名称规划用地面积(公顷)土地用途出让土地面积(公顷)规划指标要求竞买保证金(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略)GB(略)明山区大峪沟村M-1地块1#0.(略)工业用地0.(略)≥0.8≥(略)%≤(略)%≤(略)(略)(略)GB(略)明山区大峪沟村M-1地块2#0.(略)工业用地0.(略)≥0.8≥(略)%≤(略)%≤(略)(略)附:(略)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网上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互联网上进行,即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竞买。竞买人须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后(勾选项选择乙方竞买人单位或者竞买人自然人),按要求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申请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才可进入交易系统参加竞买。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见《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本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未按文件规定流程操作导致竞买失败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起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止。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自动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八、公告、挂牌期间内如遇系统遭受破坏、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网络入侵等突发事件,由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本溪市两权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同协商处理。九、联系单位:(略)电 话:(略)交易系统运行单位:(略)电 话:(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略)年4月(略)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宗地编号
项目名称
名称
规划用地面积(公顷)
面积(公顷)
(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土地面积(公顷)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证金(万元)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略)GB(略)
明山区大峪沟村M-1地块1#
0.(略)
工业用地
≥0.8
≥(略)%
≤(略)%
≤(略)
(略)
明山区大峪沟村M-1地块2#
附:(略)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网上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互联网上进行,即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竞买。竞买人须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后(勾选项选择乙方竞买人单位或者竞买人自然人),按要求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申请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才可进入交易系统参加竞买。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见《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本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未按文件规定流程操作导致竞买失败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起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止。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自动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八、公告、挂牌期间内如遇系统遭受破坏、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网络入侵等突发事件,由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本溪市两权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同协商处理。九、联系单位:(略)电 话:(略)交易系统运行单位:(略)电 话:(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略)年4月(略)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网上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互联网上进行,即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竞买。竞买人须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后(勾选项选择乙方竞买人单位或者竞买人自然人),按要求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申请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才可进入交易系统参加竞买。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见《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本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未按文件规定流程操作导致竞买失败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起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止。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自动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八、公告、挂牌期间内如遇系统遭受破坏、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网络入侵等突发事件,由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本溪市两权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同协商处理。九、联系单位:(略)电 话:(略)交易系统运行单位:(略)电 话:(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略)年4月(略)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互联网上进行,即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竞买。竞买人须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后(勾选项选择乙方竞买人单位或者竞买人自然人),按要求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申请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才可进入交易系统参加竞买。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见《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本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未按文件规定流程操作导致竞买失败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起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止。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自动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八、公告、挂牌期间内如遇系统遭受破坏、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网络入侵等突发事件,由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本溪市两权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同协商处理。九、联系单位:(略)电 话:(略)交易系统运行单位:(略)电 话:(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略)年4月(略)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起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止。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自动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八、公告、挂牌期间内如遇系统遭受破坏、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网络入侵等突发事件,由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本溪市两权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同协商处理。九、联系单位:(略)电 话:(略)交易系统运行单位:(略)电 话:(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略)年4月(略)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自动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八、公告、挂牌期间内如遇系统遭受破坏、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网络入侵等突发事件,由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本溪市两权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同协商处理。九、联系单位:(略)电 话:(略)交易系统运行单位:(略)电 话:(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略)年4月(略)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八、公告、挂牌期间内如遇系统遭受破坏、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网络入侵等突发事件,由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本溪市两权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同协商处理。九、联系单位:(略)电 话:(略)交易系统运行单位:(略)电 话:(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略)年4月(略)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九、联系单位:(略)电 话:(略)交易系统运行单位:(略)电 话:(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略)年4月(略)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电 话:(略)交易系统运行单位:(略)电 话:(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略)年4月(略)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交易系统运行单位:(略)电 话:(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略)年4月(略)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电 话:(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略)年4月(略)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略)年4月(略)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略)年4月(略)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溪市两权出让施行网上交易的通知》以及《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具体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明山分局,并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3、出让地块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4、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及土地使用条件的说明。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挂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收款人全称:(略)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收款人账号:(略)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开户银行:(略)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汇入地点:(略)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一)挂牌文件取得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登录系统,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略)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二)竞买人登录网站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勾选项选择乙方土地竞买) 办理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是参加本宗土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因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有审核环节,竞买人须按照土地竞买时间提前操作)。办理用户注册、完善诚信库信息电话:(略)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本次出让活动的资格审查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得人通过交易系统竟买地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以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竞买活动。对于提供虚假文件、损害国家利益等恶意竞买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在竞买报名前必须联系我局到地块现场踏勘。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咨询电话:(略)(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现场、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1、网上挂牌报价起始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2、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七、土地交付期限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本次出让土地为(净地)出让,土地交付日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八、竞买保证金(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一)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可以视情形不予退还。(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九、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1、宗地编号:(略)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2、宗地编号:(略)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十、挂牌程序(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出让人将有关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在系统公布。(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二)网上竞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1.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2.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竞价程序和规则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1.在规定的挂牌时间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交易系统转入加时竞价程序,竞买人按交易系统加时竞价程序和竞价规则继续网上报价。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2.网上加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从接受新的报价时间起继续新的5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四)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地块网上竞买成功后系统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前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竞得人须提交的有关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系统生成);(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2)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3)资格确认书(系统生成);(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4)须要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7)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竞买人网上获取截图);(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8)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9)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略))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六)出让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各自主体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十一、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两宗地最高价为同一竞买人时方可确认成交。(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十二、注意事项(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一)有意竞买者须全面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交易流程,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