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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
黄埔区老人院(略)年空调清洗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限额
3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三、比选方式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原则上由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实施单位,当有2家或以上供应商提供相同的最低报价时,以抽签的形式依次产生实施单位。
四、服务内容
(一)清洗数量:(略)
(二)清洗要求
1.内机清洗:(略)
2.送风系统清洗:(略)
3.外机清洗:(略)
(三)验收标准
1.外观清洁标准:(略)
2.功能运行标准:(略)
3.效果达标标准:(略)
(四)在清洗服务期间,若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原因致使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设备设施遭受损坏,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相关损失费用将直接从应付给供应商的服务款项中予以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分支机构参与的,须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须具备与其经营范围相符的有效资质证书,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且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有严重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提交资料
供应商须按本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内容应涵盖但不限于以下条款所列之各项。若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资料不符合本公告第五、六点要求,将取消评比资格。所有提交的文件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资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需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及“行政处罚”等查询结果页面)。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略)
4.提供近2年内承接三家以上同类项目的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5.现场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提供《高处作业证》、《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证》等相关操作证的复印件。
6.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函(格式自拟)。
7.提供供应商承诺函(附件)。
8.提供报名单位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
七、场地查看
需提前勘查现场的单位,可于(略)年4月(略)日上午9:(略)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期限:(略)
(二)报名方式:(略)
(三)联系人:(略)
附件:
供应商承诺函.docx
广州市黄埔区老人院
(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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