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略)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略)年度桌面电脑打印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略)
2.采购内容
2.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略)年度桌面电脑打印机设备,采购清单如下:(略)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办公类笔记本 | (略)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 | 国产化台式机 (信创台式电脑) | (略) |
3 | 信创黑白打印机 | (略) |
4 | 信创彩色打印机 | (略) |
5 | 信创彩色复合打印机 | 2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指标及要求。
3.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为所投笔记本、台式机及打印机产品的原厂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取得所投产品原厂商出具的授权函。
3.4截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与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应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代表或相关人员行贿以谋取不当利益。
3.9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略)
注:(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地点:(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