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 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龙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位于体育路1号土地,办公楼首层旁边1平方米和龙门县体育馆羽毛球馆内1平方米土地面积共2平方米(详见招租一览表,实际情况以实物为准)。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项目存在优先承租人,该优先人依法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具体规则如下:(略) 3、竞价保证金:(略) 4、租期为3年,竞得者应在每月(略)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略) 四、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路1号(龙门县体育馆羽毛球馆内)自助售卖机场地和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路1号(文广旅体局办公楼首层旁边、篮球场旁)自助售卖机场地只能摆放自助售货机。在经营期间,承租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生产等各项安全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如因经营行为导致发生人员伤亡及自身财产损失的,一概由承租方负责。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略) 龙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略)年4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