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二期)(鸦鹊岭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农经〔(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民生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人民政府为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1)提水工程:(略)
(2)输配水管网工程:(略)
(3)信息化建设:(略)
2.2招标范围及服务期
招标范围:(略)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略)
2.3其他
工期控制目标:(略)
质量控制目标:(略)
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略)
3.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丙级资质未换证但仍在有效期限内的证书可参与投标,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总人数不少4人:(略)
3.3.1项目总监:(略)
3.3.2专业监理工程师:(略)
3.3.3安全监理工程师:(略)
3.3.4监理员:(略)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提供 (略)年1月-(略) 年3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可接受退休返聘人员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与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原件扫描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3.7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7日(略)时(略)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略)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略)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略)
地址:(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