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竞争性磋商申请人: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拟采购制剂室试验台、操作台等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略)号令》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设施参与磋商。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内容:(略)
3、项目预算:(略)
各磋商申请人须按项目整体提交磋商文件,不得遗项、漏项;提交磋商文件时须按项目整体进行制作、封装及投递。
4、资格要求:
4.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略)
4.1.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略)年度至今任一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至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4.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略)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1.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略)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1.6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4.1.7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1.8其他条件:(略)
4.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服务商,需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有意向的磋商申请人在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磋商申请文件递交。
递交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7、磋商会
开始时间:(略)
地点:(略)
8、磋商申请单位在决定参加磋商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发布。
9、磋商申请人如对磋商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磋商会前3天内书面致函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后勤服务中心。
(略).发布公告的媒体:(略)
采购人:(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