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略)(厦门临空经济片区莲霞路、水石莲路道路工程(设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报价人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并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3、报价人拟派本项目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 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略)
- 道桥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略)
-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略)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略)
- 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略)
注:(略)
②造价编制负责人可以外聘,但须附上外聘委托协议书,其余设计人员必须是报价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③设计负责人可兼任其他设计专业负责人。
④报价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近六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如造价编制负责人为外聘人员,无需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⑤其他社保证明的具体要求见本比选文件“(三)其他要求”相关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5、报价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评标委员会评审当日登录“信用中国”(网址:(略)
7、报价人不得存在被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严重失信方名单”的情形,否则报价无效。前述“严重失信方名单”以开标当日从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信息数据库查询为准,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备注:
(1)以上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且相应原件应携带至比选会现场供比选小组核查。
(2)本项目所要求提供原件核查或备查的内容,若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二维码查询真伪或防伪编码查询真伪的或可通过官方网站核查的(报价人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官方网址,报价人未提供官方网址的,视为无法核查),可不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