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二标段)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二标段)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中南局[(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民航发展基金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质量要求:(略)
2.6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将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一标段)施工;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二标段)施工(即本标段)。
投标及中标原则如下:
①各申请人可同时参与以上两个标段的资格预审,在通过资格预审后,可对通过的标段分别投标。为保证项目核心资源的投入与整体履约质量,同一申请人最多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②若同一申请人在两个标段均已成为公示无异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一标段优先原则,确定其为一标段中标人,二标段中标人按本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名依次递补;
③在中标人确定后,某标段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不改变其他标段已确定的中标结果。若某标段重新组织招标,已成为其他标段中标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重新招标标段的投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各申请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资质要求:(略)
(3)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略)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略)
(6)信誉要求:(略)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若采用有限数量制,每标段拟选择7家合格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2 若采用合格制,参加资格预审报名的申请人数量少于/ 家(含),则资格审查方式可改为资格后审;若采用有限数量制,参加资格预审报名的申请人数量少于拟选择的合格申请人数量(含),则资格审查方式可改为资格后审。
5. 资格预审申请登记
5.1 请申请人于(略)-4-(略):(略)
登记资料包括:(略)
提示:(略)
提示:(略)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略)-4-(略):(略)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略).(略)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略)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阳光采购平台、深圳机场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 其他说明
无
-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号机场信息大楼 | 地址:(略) |
邮编:(略) | 邮编:(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略) | 传真:(略) |
电子邮件:(略) | 电子邮箱:(略) |
网址:(略) | 网址:(略) |
开户银行:(略) | 开户银行:(略) |
帐号:(略) | 帐号:(略) |
异议联系人:(略) | 异议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