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拟对(略)年病媒生物消杀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并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特此公告!
一、项目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略)年病媒生物消杀服务。
二、项目预算及采购需求
(一)项目限价:(略)
(二)服务需求:(略)
三、参与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参与的供应商须具备合作期内连续供应该产品的资质及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制度,能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开具发票,接受对公账户转账。
4.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近年在福建省地区有违法行为的供应商及其产品谢绝参与本次公开采购。(“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报名资质审核文件及编制要求
(一)提交材料
1.封面:(略)
2.目录;
3.本项目挂网页面截图打印件;
4.供应商证件:(略)
5.报价单:(略)
6.评分材料:(略)
(二)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后文件袋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外包装若出现破损、未密封或未按要求顺序提供将视为无效响应。
五、商家确定原则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略)年病媒生物消杀服务评分表》(附件2)要求,由我单位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议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在总分一致的情况下,按服务的综合性价比确定采购供应商。
六、报名材料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略)
2.递交地点:(略)
3.业务咨询:(略)
采购咨询:(略)
附件:(略)
2.厦门市海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略)年病媒生物消杀服务评分表
厦门市海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