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略) 分) | W=A+B+C+D(A、B、C、D对应内容重新划分如下)A:1.投标报价:(略)B:2.服务实施方案:(略)C:3.资源配置:(略)D:4.其他评分因素:(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最高投标限价:(略)评标基准价S按以下公式计算:(略)-S:(略)-T:(略)-α:(略)-β:(略)-B:(略)B值具体计算规则:(略) |
特别规定:[if !supportLists]1、[endif]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略)%,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
2.2.3 | 增加:修正后的报价 | 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略)1.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0分,最多扣至0分;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3.偏差率=(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最低得分为0分。 | (略)分 |
2.2.4(2)
| 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工作思路 | 勘察、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符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的,得(略).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略).0分 |
组织机构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4.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0分 |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0分 |
进度保证措施 | 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0分 |
设计服务措施 | 前期工作阶段、招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后评价阶段服务措施得4.0分,措施齐全、合理可行得满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0分 |
工程造价保证措施 | 工程造价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0分 |
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 投标人须列出执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列出的标准及规范全面合理、且具备针对性,得4.0分,有缺陷(含已失效规范),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0分 |
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 (略).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略).0分 |
| 注:(略) |
2.2.4(3)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框图、人员)、岗位职责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证书得2.0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证书得2.0分,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得1.0分,最高得3.0分;3、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2.0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得1.0分,最高得3.0分;4、其他专业负责人(含水文、水工、测量(测绘)、岩土(地质)、造价、移民、水保、结构、电气)齐全得满分9.0分,每缺一专业扣1.0分,扣完为止。以上配备的其他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所负责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有一证得1.0分,一人最多得1.0分,最高得5.0分;注:(略) | (略).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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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评分因素 | 类似项目业绩 | 1、投标人(略)年4月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承担过中型及以上泵站(或中型及以上涵闸、泵闸)勘察设计的项目业绩,每1项得2.0分,最高得4.0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2、拟任项目负责人(略)年4月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承担过大中型泵站(或中型及以上涵闸、泵闸)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每1项得2.0分,最高得2.0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注:(略) |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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